新疆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5年锅炉房改造教学楼地暖抢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2 来源: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为改善教学环境,保障师生温暖过冬,我校现对锅炉房改造及教学楼地暖抢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备案要求:供应商须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采云服务市场完成备案,且备案状态有效。
二、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安装施工),并提供上述资质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确保复印件清晰可辨)。
三、报价依据:本项目报价需严格依据另行提供的《项目清单》及施工图纸,报价内容需与清单、图纸范围完全对应。
四、业绩要求:报价人需提供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3个及以上类似地暖改造或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需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材料要求:
①供应商需提交经济标(含报价汇总表、分项报价表等完整内容)、相关业绩材料及项目配备人员名单(需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及对应资质证书);
②经济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1套和广联达格式电子版(存储于U盘,标注供应商名称);
③所有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且与本《供应商条件要求》文件一并密封(密封袋需贴封条并加盖公章),报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报价限制:本项目控制价为406811.57元(其中暂列金45000元,暂列金不可调整),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此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七、工期、质保与踏勘要求:
①工期:项目总工期不得大于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若未按工期约定竣工,承包人需承担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且需承担因逾期竣工导致的采购人损失;
②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需免费提供维修、更换等售后服务;
③现场踏勘:投标人须在报价前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间需提前与采购人沟通确认),充分了解现场施工条件、周边环境等情况,因未踏勘导致的报价偏差或施工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报价文件提交时间:供应商需在采购人通知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九、报名截止时间及报名地点
1.请投标单位带齐相关材料到新疆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资产后勤管理科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金桥路699号)报名。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图老师 0991-7533285,18699081237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12:00点。
3.监督举报电话:
肖老师:0991-7892317
董老师:0991-7533286
最终版设计方案、清单文件、图纸dwg和PDF 20251022.zip
新疆艺术学院采购项目询价单(2025年锅炉房改造项目教学楼地面抢修项目).docx
 
